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7年4月5
星期三 第844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云南顺丰公司抓实党建与企业发展“双推进” 市审计局强化“三种意识”抓实机关党建 市法院对抗拒执行和妨碍执行行为说“不” 图片新闻 市公安局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市残联开展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筛查 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市法院对抗拒执行和妨碍执行行为说“不”

2017 年 04 月 05 日 星期三 阅读:27

赵某某于2014年8月前后陆续几次向杨某某借款,后经杨某某多次催要未归还,杨某某遂将赵某某诉至人民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赵某某归还杨某某欠款38万余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杨某某遂向大理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某发出执行通知后,赵某某依然未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2月22日,申请人杨某某向大理市法院执行局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两辆已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汽车停放在其家中。接到财产线索后,执行局马上组织部分执行法官、法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扣押上述车辆。到达执行现场后,被执行人赵某某及其父亲、弟弟经执行法官多次解释说明,仍然不愿意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赵某某还将车辆钥匙藏匿,给执行工作制造障碍。

为强力打击此类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大理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某罚款5000元,对妨碍执行的赵某某弟弟司法拘留15日,对妨碍执行的赵某某父亲罚款10000元。迫于人民法院的执行高压态势,被执行人赵某某、妨碍执行的赵某某父亲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缴纳了罚款,将两辆汽车主动开到法院移交执行法官扣押,并请求提前解除对赵某某弟弟的司法拘留。鉴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错误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大理市法院决定对赵某某弟弟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表示,大理市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对此类行为说“不”。

陈锦林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