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办理了我市首例非法收购珍贵濒危动物制品案。
2014年2月,被告人杨某某在下关镇新桥农贸市场购买象牙制品圆形挂件1个。2016年3月,又在微信中向好友“藏传”购买象牙制品圆形挂件1个。至2016年7月案发时,民警在杨某某住所内查获象牙制品63克,价值2625元。被告人杨某某明知象牙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明令禁止随意买卖,仍然无视法律购买后收藏。该案的成功获判再次警示群众追求个人兴趣爱好不应触犯法律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该案已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严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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