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喜欢清闲的人,典型的慢性子。妻说我这辈子投错胎了,应该是娘们。我反驳她也投错胎了,应该是个爷们。
闲人过闲日子,这没一点悖理。还好,我从事的职业就很清闲,教师;庆幸的是,我所教的是一门“无足轻重”的学科,美术;但更值得别人“羡慕”的是,我是一个没上进心的人,从不争名夺利。所以,我的很多时光都是在清闲里打发。妻说我活得窝囊。我说那你和我离婚再重找一个吧。她却不愿意。
闲人养花喂鸟,是最符合大众标准的。闲人嘛,不养养花喂喂鸟,哼着小调过日子,能称得上闲人一枚吗?不那么过,是不能称得上闲的。我喜欢养花,但又不怎么会养花。在阳台上辟了一小方地方,养了月季,没三月,蔫了;养了海棠,竟给旱死掉了,其它娇滴滴的花儿,被我养得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妻说我,算了吧,别养了。我反问,那我干什么呢。她无语,任我去了。我倒无所谓,我要的是养花的过程,过程里我惬意了,还在乎养的结果吗?当然,不在乎。
我是闲人,但不是懒人。无事时,我爱到楼下王大爷家的菜园里转转。小区里本是不许那样干的,无奈,你毁了他又种,你再毁他再种,你推搡他,他“倚老卖老”,没人再敢动手,保安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想,王大爷也是闲得慌,这样或许能找点乐子吧。我去,他让我给他当下手。我笨手笨脚,锄了他的菜苗,他也不怪我。寒冬里,我们躲进他支的温室大棚里,西红柿、黄瓜、辣椒……都鲜嫩嫩的。我带回家些,妻直夸我,你这个大闲人总算干些正经事了。我呵呵憨笑。
虽然王大爷和我是忘年交,可我心却不像他那么老。我经常干些让妻恼怒不已的事来。我那天清早,没和妻打招呼,就骑着自行车跟着车队朝大别山方向奔去,美其名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巧了,我的手机装在背包里,她打电话我听不见,直把她急得差点报了警。等挨黑回到家时,搓衣板都给我准备好了。
闲人有闲人的乐趣,读书码字。说到读书码字,让我想到近来读到张恨水在《返回自然》这篇小品中讲的一件事,他曾自书一座右铭:工作太忙,吃饭便饱,倒头便睡,他所何求?吃嘛嘛香,睡觉又睡得好,有这样的幸福也真是足够了。我想,张恨水不可能是个闲人,他要写书养家,他是专业的码字工,他的闲是忙里偷闲的“闲”。不像我,是真正的闲,书读累了搁置一边,码字累了,封笔半月。
闲日子闲过,做一个自在的闲人,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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