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洱海流域沿线摊贩管理,抓好洱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理市乡镇摊贩管理规定》和《大理市乡镇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办法(试行)》,对摊点经营者明确提出包卫生、包秩序等要求。
同时,向社会公开大理市乡镇临时经营摊点申请办理程序流程,要求摊位申请者严格填写《大理市乡镇临时经营摊位审批表》和《大理市乡镇临时经营摊位办理登记(备案)表》后,才准予发放《临时摊位证》,加强对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摊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跟踪问效力度。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196人次,车辆51车次,指导、参与环洱海9镇规范经营摊贩综合整治50次、规范摊点292摊次。 张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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