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民警经过连日的辛勤工作,成功帮助一女子找回了遗失的3900元现金。
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时许,某公司员工段女士匆忙跑到北区派出所报警称其于12月26日上午到下关镇一银行ATM机上为客户打款,但存到对方银行卡里的3900元不见了。经民警耐心询问得知:12月26日,段女士受公司安排为一客户打款,当日上午其带着4000元现金到北区一银行ATM机上为客户进行无卡存款。直到第三天上午,该客户致电段女士其一直未收到存款,段女士查询银行账户才发现其所存入的3900元确实没到账。经仔细回忆,段女士才想起存款当日,她将4000元现金放入存取款槽内,点击存款操作后,其中一百元的钞票被退回至槽内。于是,她拿着被退回的一百元现金,未按确认键就离开了ATM机。
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赶到该银行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通过对相关监控视频研判分析,确认在段女士离开ATM机后,有一位中年男子来到该ATM机前办理业务,随后带着3900元现金离开。虽然该笔现金丢失时属于无人看管阶段,段女士的钱是遗失而不是被盗,但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民警很快查实了该中年男子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联系上对方说明情况,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1月5日下午,该男子来到北区派出所主动将3900元现金归还了段女士。
李玉琼 马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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