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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
星期一 第78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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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流转工作政策百问

2017 年 01 月 09 日 星期一 阅读:28

90.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91.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有哪些方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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