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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4
星期三 第769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我市狠抓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图片新闻 市卫计局扎实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促廉洁 市民轻信微信代购受骗两万多元购药款打水漂 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流转工作政策百问 市公安局清查整治民警“六种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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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流转工作政策百问

2016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三 阅读:17

83.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答: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采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它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84.农村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有哪几种解决方式?

答: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一)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就争议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解决纠纷。(二)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第三人作为调解人,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三)仲裁解决。是指仲裁委员会根据承包合同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对纠纷作出裁决。各县、市、区设有专门调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机关,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四)诉讼解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承包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起诉,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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