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我市密切联系人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有效防范城乡居民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转。
实行多向监督。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由财政、人社、审计、纪检、银行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机制,强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督检查质量,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做好生存认证。通过实际摸底调查,运用现场认证、异地认证和上门认证等三种方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进行生存认证,有效杜绝了骗领、冒领现象的发生。
建立举报制度。建立了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并实行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制度,设立了专用举报电话,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
抓好待遇发放。完善养老金发放流程管理,强化社银合作,定期核对发放情况,确保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21.7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59323人,征缴养老保险费3900万元、累计支付养老保险金5823万元。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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