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农业部调研组到我市,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和实地调研。
2015年5月,我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期试点,201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要求,我市分类型先期选择了下关镇荷花村、大理镇西门村和银桥镇阳波村作为改革先行试点村(组),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不仅获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同时也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下关镇荷花村属城中村拥有集体资产1509万元,依托邻近大理大学下关校区及大理新世纪中学的优势,荷花村三、四村民小组通过村民自愿入股,分别创办了两个公司,主要从事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公司成立后吸纳村民就业115人,实现年营业收入580万元,户年均股份分红达1万元以上。大理镇西门村属城郊村,针对村集体经济管理粗放,资产闲置收益率低、村民获利少,村民参与管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西门村率先在全市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摸清了村集体资产底数、明晰了产权关系,确认了社员和股东资格,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让村民成为了股东,共享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银桥镇阳波村属传统的农业村,是一个典型的无经营性资产、无经营性收入的村委会,阳波村结合实际,抓住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发展的时机,积极探索,勇于改革,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统一集中连片流转经营,2015年底,合作社实现收益157万余元,分红135.6万元,股均分红达1200元,村(组)收益也得到了固化,为全市无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村委会带了个好头,走出了一条可借鉴的产改路子。
农业部调研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等方式,对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了全面、具体、深入的了解,同时对我市目前开展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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