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不动产登记窗口。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2016年6月30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公告:从7月1日起,在大理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今后,土地证、房产证将渐渐淡出市民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合二为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及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今年7月1日我市颁发了大理市第一本城镇不动产权证书,截止11月2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共受理咨询138件,办理369件。
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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