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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
星期四 第7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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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违法排污被罚10万元并停产整治

2016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四 阅读:20

10月25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就该客栈私设暗管,并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洱海的行为,向客栈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地生活客栈作出罚款10万元和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10月4日,双廊镇环保巡查组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海地生活客栈1号院将经营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埋设的管道直排洱海,存在向洱海违法排污的行为,双廊镇环保巡查组执法人员把情况通报至市环保局。接到双廊镇的通报后,当天,市环保局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来到违法排污现场,对海地生活客栈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现场采样,样品送至大理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检测结果为生活污水。

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0月9日,市环保局向海地生活客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客栈经营者申请,10月24日,市环保局召开了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0月25日,市环保局向客栈负责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10万元罚款,并停产整治。

市环保局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履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执法,对发现查实的每一起环境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环海经营户增强环保意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保护好“母亲湖”。 记者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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