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转作风、抓落实,着力提高队伍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加强学习,打牢基础。市司法局坚持把每周一定为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日(每天学习不少于2小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安排部署每周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夯实思想建设基础。
健全机制,强化问责。市司法局完善岗位责任制、诫免谈话制度和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纪检专干、政工部门组成的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构,经常开展督查工作,政工部门根据全局的工作职能,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树立榜样,真抓实干。局机关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为全系统树立榜样,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政工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严格上下班考勤纪律,做到机关及乡镇司法所全覆盖;规范下乡制度,由政工部门、局办公室每天对干部下乡外出的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完善局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落实考勤考核查岗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激励关怀体系建设,将机关干部量化考核结果与年度干部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挂钩,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带班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肃工作学习纪律,并通过不定期走访、随机抽查、电话查岗、受理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树立司法部门的良好形象,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形成机关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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