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我市正式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建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将法律援助纳入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法治大理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温暖工程”之中。然而,随着法律援助门槛降低、范围扩大,法律援助案件量不断攀升,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经省政府批准,发起成立大理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市11个乡镇司法所、10个律师事务所,共计成立了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广泛募集基金,做好资助项目,规范业务运作和内部制度建设,使工作站成为有一定社会影响、募集较多资金、维护法律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大型公益性工作站。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章程》、《法律援助工作站接收社会捐赠办法》、《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基金、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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