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相关精神,扎实开展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资调待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凡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调整标准为: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三是倾斜调整,(1)高龄调整,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2)地区调整,大理市属于其他地区统一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0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全市共涉及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达35765人,月增资金额共计5573219.22元,人均月增加155.83元。目前,我市正紧张有序推进此次增资调待工作,确保在9月30日前将增资补发待遇兑现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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