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分别实施,对以往学校所布置作业的数量和学生在校时间等都已有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通过各地自上而下的“减负”,有力地培育起了中小学生求知识、长才干的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然而,从减负的实际情况来看,笔者还是不禁为个别学校所采取的盲目和片面减负以及由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担忧。这主要为:一是有的学校变相增加了教师的休息时间。这主要是对因减少学生每天规定课时后教师所省出的课堂教学时间,不加以科学利用或干脆将其放在空档上,从而形成了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也变相地大大减少了教师的工作时间;二是个别学校打着为学生减负的旗号,假借以教职工进行工会活动、开这样那样会、过这样那样的节、外出考察或观摩教学、春游和秋游等名目繁多的理由,使学生上课时间本已明显减少后继续不应有地违规性变相减少,从而使得规定应上的课时没有上足;三是一些学校借口放学后学生留校搞文体娱乐活动时存在安全隐患等为由,消极对待或干脆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体娱乐活动,从而将对学生的综合全面教育培养人为地趋向于单一化。
上述实际情况,给人们摆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所有的城市、城市郊区、坝区、山区乃至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都要在各自原来起点不同、条件相差甚远的情况下,一刀切地减负吗?此外,学生减负后教师是否也可以变相地跟着减少必要的工作时间呢?对此,笔者认为,不能盲目一概而论,而是应该在具体分析、具体掌握负担“度”这个科学而又合理的前提下,界定好不同地区、不同环境条件下中小学生必要而又合理的课业负担,并规范地、实事求是地分类予以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负担过重、过繁、过杂的中小学校按原则、按规定、按比例给学生持续减负;让一般性过重、过繁、过杂的学校给学生适当减负,让本来就已经安排的适当和较为科学的学校继续保持和发扬;让盲目而又片面地一味给中小学生减负,变相大幅减少教育教学时间,变相减少教师的工作和学习时间,以至影响学生成才的学校,科学而又及时合理地在界定教与学的量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教师有足够的备课、批改作业和自学提高的时间,以便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组织学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以此拓宽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空间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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