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我市召开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清理规范排查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到大理旅游、创业、定居的人数不断增加,由于教育需求的多样性和地区差异性,出现了一些学堂、书院或是借助客栈等场所开展教学活动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办学行为,其中部分机构和办学行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经批准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存在无证办学甚至乱办学、办班和招生等非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我市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相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学前教育、学历教育、青少年素质培训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等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开展清理无证办学机构、整治安全隐患、规范社会办学行为、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和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等工作。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时间为7月至10月,分为动员部署、清理排查、实地核查、规范管理4个阶段完成。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措施落实。要部门联动抓工作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协同作战、合力攻坚。要倒排时限抓实工作推进,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层层分解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及时准确排查和核实清理规范对象,清理规范工作做到限时办结、不留尾巴。要注重方法抓管理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做好管理服务,达到疏堵结合、规范清理的目的;对排查核实不符合准入条件、办学规范的,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对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未办理许可证的,要督促指导其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做好各审批环节的服务工作。要健全机制抓长效管理,针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审批、登记、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常规性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对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常态化,不断巩固管理规范成果,促进我市文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副市长李欣主持会议,并对我市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作部署。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文广出席会议,并对我市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作要求。
会上,市教育局负责人对此次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两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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