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审计局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推进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为目标,结合新预算法实施,实行“四必审”,有效促进财政预算资金审计全覆盖。
一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必审。审查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文件等象征性落实的情况,最终打通政策落实的通道,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和统筹管理使用好财政资金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二是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必审。审查参与预算资金分配及项目支出的管理绩效情况,提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必审。审查公务支出的预算批复是否合理,重点关注各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存在摊派或转嫁到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张冠李戴或巧立名目等问题,促进厉行节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审。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审查有无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问题存在,并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科学评价。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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