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双廊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转账盗取他人银行卡内现金案件。
7月13日,嫌疑人张某在双廊镇一客栈内以受害人李某某不会使用微信转账功能为由提出帮助进行转账。张某在此过程中获得了李某某一银行卡的信息,之后又以李某某微信账户无法提现为由将自己转给李某某微信账户上的1000元人民币转回其微信账户中,并在李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李某某一银行卡中的2000元人民币转入其微信账户内。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大理警方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不认识的人,更不能将绑定有银行卡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拿给陌生人,以免自己的财物被他人盗取。 刘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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