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工作,合理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20日,我市举行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我市地处滇西枢纽,是州府所在地,又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作为窗口的出租汽车行业体现着城市的形象,因此,认真开展好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工作,是建立统一管理、有序竞争运作的出租汽车市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几年来,由于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不断增加,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正常营运造成较大影响。应大理市9家出租汽车经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调整大理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标准的请求,切实做好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工作,大理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实际,经研究提出《大理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拟对现行大理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进行调整。
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召开听证会,将“大理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提交会议审议,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论证实行大理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听证会上,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了听证方案,宣读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核算报告;由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26名听证代表对听证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记者 李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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