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3件,得到了受援人及法定监护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双丰收。
骨干律师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部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律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注重感化帮教。除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辩护外,承办律师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对待法律对他们的公正审判,认罪服法,争取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教育他们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积极改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加强质量监督。规范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程序,建立案件集体讨论、评查、回访等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目标管理,将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坚决杜绝有偿办案现象。 杨婧伟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