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宅基地审批应经过哪些程序?
(1)住房困难的农户向村民小组写出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
(3)对讨论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住房困难的批准条件,选址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签订批新让旧协议等;
(4)经公示公告无异议,村组加注审核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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