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举行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向部分单位和居民代表颁发首批城镇不动产权证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我市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务中心设置登记窗口,在各乡镇设立登记服务站,受理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个人、企业等权利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国土资源厅的业务培训,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政策导向、实施细则和要求。同时,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6月份开始,进行了3个乡镇4个村委会共计40多户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权籍调查、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绘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张贴,并完成审核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钟镝主持仪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连举,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仪式。出席仪式的领导为大理日报社等单位和居民代表颁发了城镇居民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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