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市级有关部门和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排部署,凤仪镇党委、政府以“摸清家底、保值增值、规范管理”为目标,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加强领导,成立国有资产清查领导组。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抽调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清查组,负责本次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
建立档案,细化国有资产清查内容。对国有资产进行类别、型号、规格划分,本着“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原则,按照账物核对、账卡核对的方法逐项逐物进行清查,在规定的时限内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登记造册管理。
明确职责,建立清查责任工作问责制。在清查工作中以现有实物形态为准,不留死角,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减少工作中的差错,对已查实的国有资产由使用人、保管人、清查人员签字确认。并对查实不符的资产,认真查找原因,按规定予以正确账物处理。
凤仪镇将通过资产清查,彻底查清国有资产的现状,优化国有资产存量,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杨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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