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进行执法检查。
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9起,死亡3人,受伤33人,经济损失120.84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共发生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8人,受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稳定。
州市人大代表一行实地检查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州医院纳思城市春天项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了副市长缪锦辉所作的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督促引导,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趋好的态势。但我市的安全生产依然面临严峻形势,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仍然不容忽视,必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公共安全管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打造平安大理做出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东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廷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福、张晋芬、赵伯廉,部分州、市人大代表等参加执法检查。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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