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由市法院牵头,联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市环境保护局、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在下关人民公园共同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今年我国环境日的主题是“改善环境质量,携手共推绿色发展”。宣传活动旨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传递依宪治国、文明守法理念,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市民发放《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保护月”活动、市法院环境保护审批庭职能职责、保护妇女权益法律规定等环境保护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及相关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活动现场滚动播放了环保和破坏环境案件审判的专题片,多方位宣传环保法律知识。
市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瑜介绍,近年来,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环境保护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从2015年至今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保护案件16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件,通过以案释法、阳光审判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打击犯罪,维护环境资源有序发展。同时,经常深入乡镇、企业、社区,把环境保护的观念传播给广大群众,积极倡导公民学习知晓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好的生活家园。市洱管局法制宣传科科长赵育峰说:“宣传教育工作是洱海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开展洱海保护系列宣传活动,使环湖群众和广大市民不断提高洱海保护意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逐步改变不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共同爱护生态环境。”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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