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深入我市,就我市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和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蒙冬梅,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管国芳,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畅江等省级领导;州委书记杨宁,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寇铸勋,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宗贤等州级领导参加调研。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按照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安排,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理念,坚持把自治法、实施办法、自治条例宣传教育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完善民族工作实施意见,营造了人人知晓民族政策、个个遵守民族法制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我市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和省州实施办法各项规定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依据,积极争取并用好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减免工作,抓实扶贫攻坚工作,做好资源开发补偿、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工作,突出民生改善,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培养,让自治权益落实落地,不断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针对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市进一步加大《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宣传力度,加强重点社区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抓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根主线,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妥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有效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注入强劲动力。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我市湾桥镇古生村、大理古城、市博物馆、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古生白族生态村建设管理、洱海保护治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理古城保护管理等情况,并听取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和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通过深入实地调研和听取情况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注重抓好自治法配套法规的宣传教育,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和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积极探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奠定了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下一步要继续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的良好环境。
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志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东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廷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伯廉,副市长李欣等领导及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陪同调研。 记者 赵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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