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分层次签定内部责任制的方式,紧盯公司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和铺面(场地)出租等重点人和事,从严从实开展廉政监督,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结合内部责任制中主要考核目标,将《大理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较好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清,无人负责的问题,同时将履职结果作为全体管理人员评优评先、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彻底改变少数管理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重业务、轻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良现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企业落地生根。
聚焦制度执行,盯紧重点人和事开展监督。针对公司承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内部责任制中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职工执行重大事项事前请示制度和《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作为主要考核重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国有资产出租、“三公”经费支出等重大事项零违纪违规。 董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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