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到大理,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当天下午,我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汇报会。
汇报会上,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代表杜宇对考核验收工作提出要求,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组长、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就考核验收的目的和相关工作作安排,大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小组组长、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原司长陈乐齐对我州示范创建工作作点评。
州委书记杨宁就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作全面汇报。
杨宁在汇报中指出,2013年8月,我州被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首批13个试点之一。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帮助指导下,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抓实组织推动,强化示范创建工作保障;抓实民族地区发展,打牢示范创建的经济基础;抓实保护传承,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家园;抓实和谐稳定,打牢示范创建的社会基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杨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州将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视察的重大历史机遇,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推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进程中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新路子,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主题,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提高民族工作水平,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工程、提升“586”工程,努力走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确保全州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具有大理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的契机,团结和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把大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繁荣之地、和睦之地、幸福之地,谱写好大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领导在会上指出,大理州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要意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州把创建工作作为强基工程、百年工程、亮点工程来抓,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健全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注重工作创新,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影响力大、示范性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大理州创建工作的经验和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希望大理州各级各部门以考核验收工作为契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取得新成效,争取早日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州政协主席李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许云川主持会议。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创建办领导参加会议。
考核验收期间,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将深入大理、剑川、洱源、宾川、巍山、永平、漾濞等7个县市和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并向我州反馈考核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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