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2016年三月街民族节将于4月21日至4月27日举行。为加强民族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为全州人民欢度节日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民族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民族节期间,凡途经大理市古城区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通告的规定,服从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凡参加民族节客运运营的单位(企业),必须对所属客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检验,未经教育学习的客运驾驶人、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民族节期间的客运运输。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民族节期间将对古城区重点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进入管制路段的车辆实行临时通行证管理制度。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民族节期间的交通通行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
(二)古城一塔路、文献路、绿玉路、玉洱路、人民路、叶榆路、洪武路、双狮路、中和路、南环线列为重点严管路段。其中,一塔路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文献路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大凤公路(一塔路口至双狮路口路段)禁止无“三月街”通行证车辆通行;博爱路南段每日08:00至20:00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玉洱路08:00至22:00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四)大凤公路(一塔路口至苍山门段)每日08:00至19:00禁止车辆停放(除公交车外);一塔路、双狮路、中和路、复兴路延长线(原北大街)禁止车辆停放。
四、车辆通行路线及停车组织
(一)过境车辆。沿大凤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过境车辆,应从海曼立交桥或感通寺路口右转至大丽公路行驶;沿大凤公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过境车辆应从湾桥路口或银桥路口左转至大丽公路行驶。
(二)赶街车辆
1、沿大凤公路由南向北方向赶街车辆,经大凤公路行驶至文献路口后,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大凤公路文献路口以南道路两侧,并按原路返回;或者经文献路由南向北通行至一塔路口后,右转至南环线生态停车场停放,经南环线转入大丽公路返回。沿大丽公路由南向北方向赶街车辆,经大丽公路行驶至南环线生态停车场停放,并按原路线返回。
2、沿大凤公路由北向南方向赶街车辆,经大凤公路行驶至绿桃村口后,将车辆停放在大凤路绿桃村口以北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并按原路返回。沿大丽公路由北向南方向赶街的车辆,经大丽公路、慈航大道转入大凤公路绿桃村口,将车辆停放在大凤路绿桃村口以北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并沿大凤路返回。
(三)客运车辆
1、4路公共汽车:由下关城区北市区始发站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大凤公路/红龙井路段靠道路东侧停放,发车后行驶至路政大队路口调头沿原路返回。
2、8路公共汽车:由大理火车站8路车始发站发车,经巍山路———兴盛路———苍山路———泰安路———鹤庆路———大丽公路———南环路停车场停放;由南环路停车场发车后,并按原路线返回下关城区。
3、大理———下关中巴车:由下关城区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大凤公路/路政大队口调头,沿路政大队大门以南靠道路西侧单排停放;并按原路线返回下关城区。
4、南片区班线车:由下关城区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文献路口右转驶入文献广场停放,并按原路线返回。
5、北片区班线车:由北线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神野矿泉水厂门口停放;发车后在该路口调头沿原路线返回。
6、安然公司2路农村公交车:在大理大学2路车始发站发车,经弘圣路———学府路———大凤公路———双狮路———中和路———才村线终点站停放,沿原路线返回;
安然公司7路农村公交车:在银桥镇7路车始发站发车,经大凤公路、学府路、弘圣路财校终点站停放,沿原路线返回。
7、旅游车辆:
(1)前往影视城、苍山索道景点的车辆:经大凤公路通行至路政大队口调头至一塔路口右转上影视城;影视城景点结束后,经一塔路右转至大凤公路/学府路口调头,经一塔路至南环线生态停车场;古城景点结束后,经南环线转大丽公路通行。
(2)游览古城景点的车辆:经大丽公路通行至大理古城南环线路口转入南环线生态停车场停放;古城景点结束后,经南环线转大丽公路通行。
(3)在古城游客中心组团前往影视城、苍山索道的车辆:由游客中心发车,经南环线转大丽公路由北向南通行,行至大丽公路大湾庄路口右转,上大凤公路通行至路政大队口调头至一塔路上影视城;景点结束后,经一塔路口右转至大凤公路学府路口调头,经一塔路至南环线生态停车场。
8、短途客运接驳车:由文献广场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大凤公路/双狮路口左转,经双狮路———粮库路到苍山大道(中和坊酒店西侧)停放,沿原路返回。
(四)短途货运车
(1)南线由文献广场发车,经大凤公路通行至大凤公路/双狮路口左转,经双狮路———粮库路到苍山大道(中和坊酒店西侧)停放,沿原路返回。
(2)北线由苍山大道(中和坊酒店西侧)发车,经粮库路———双狮路至双狮路口左转,沿大凤路向北通行。
五、民族节期间需进入街场装卸货物的车辆,应当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城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每日22:00至次日7:00进入街区装卸货物。装卸货物车辆统一停放于苍山大道指定区域或立即驶离街场。
六、进入三月街管制区域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应当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及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对拒绝、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6年4月21日0时起施行至4月27日24时止。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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