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办事、民主协商、规范有序、确保质量,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为依据,以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为主要目标,对全省耕地、园地等承包经营的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信息化管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2014年每个州(市)至少启动1个整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他县(市、区)分别启动1个整乡(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2016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政策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二)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三)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四)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五)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六)坚持实行地方分级负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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