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效率、缩短执行期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创新举措,委托淘宝网进行首次司法拍卖,这也是全州基层法院首次“淘宝”司法拍卖。
2015年市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拥有的一辆斯卡特牌LFJ3060G4中型自卸货车,并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2016年2月15日,市法院司法技术科委托淘宝网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格为3.94万元。淘宝网上,车辆信息、车辆实拍照片等公布齐全,一目了然。截至3月8日9时,共有2次出价,最终,来自四川乐山的竞买人谢某以3.97万元成交。此次拍卖竞拍者3人,围观近2100人次。
网络司法拍卖与传统拍卖相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效率高。以本次拍卖为例,拍卖公告期仅为10天,拍卖时间为24小时,极大提高了拍卖效率。二是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来实现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网络司法拍卖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使交易价格在竞争中得到最大化,当事人特别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得到更好地保证。三是成本低。以往拍卖公司作为营利性的中介机构,在拍卖成交后,会从支付款项中扣减拍卖佣金与成本。而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的好处在于,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较低,甚至是零佣金,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费用支出。四是受众广、成交率高。传统拍卖模式中,拍卖信息传播受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五是有效防止司法腐败。网络拍卖将拍卖物所有信息发布在网上,公开透明,减少拍卖过程当中的暗箱操作,使得所有竞买人接受的信息一致,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减少了暗箱操作空间,全程公平、公开,杜绝权力寻租,能够有效预防司法腐败。六是树立法院为民形象,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法院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直接实施拍卖,既可彰显法院在保护债权人民事权利方面不妥协的立场,又强化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的意识。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着传统司法拍卖无法比拟的优势,是市法院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践行司法为民、破解“执行难”的有力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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