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第1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23个规划建设项目(其中:1-15项为审议项目,16-23项为通报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16年3月17日—2015年3月21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登陆大理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理市规划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龙泰广场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项目须根据《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天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及《大理“龙泰广场”项目规划方案听证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二、大理古城三月街街场提升改造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进一步综合利用公共空间资源,规范街场秩序,提升大理古城三月街片区旅游品质,同意所报近期提升改造规划设计方案。
(二)要求进一步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一考虑雨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场地原有树种,且最大限度保障其生长空间。
(四)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远期要进一步统筹片区内部道路交通及周边道路体系规划。
(五)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审批,尽快组织实施。
三、大理市银桥镇06-01-01-191号用地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
拟定审查意见:
(一)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意见》(大政发〔2012〕44号)文件规定,不同意用地性质由“综合用地(动物养殖、产品加工)”变更为“住宅用地”,可按程序变更为“商业用地”。
(二)要求按相关程序完善用地性质变更手续后,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进一步明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指标。
四、大理大学综合运动馆
审查内容:选址及建筑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选址不符合学校总体规划,由大理大学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需要,认真梳理,统筹考虑,对原审定校园总体规划合理合法进行修编,将所报项目纳入整体规划修编统筹考虑。
(二)待完善相关总规修编程序后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批。
五、大理镇06-03-132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60%,容积率不大于0.6,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总高不得超过12米。
(二)建筑风格须体现地方传统建筑特色,延续地方建筑文化,拟建建筑与周围自然空间环境相协调。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洱海海西田园风光保护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喜洲镇01-01-948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待下一步喜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详细规划依法编制完成后再提供所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七、喜洲镇01-18-423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待下一步喜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详细规划依法编制完成后再提供所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八、董多直私宅
审查内容:整改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为大理市农村住房在建项目整治户,原则同意整改方案。要求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开展联合复查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5〕56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整改。按白族民居风格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方案。
(二)东侧拟建建、构筑物退让洱海界桩1966控制线距离按所报整改方案执行,北侧拟建建、构筑物退让洱海界桩1966控制线距离必须满足相关整治要求。
(三)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环保设施。
(四)要求进一步细化建筑施工图设计,由下关镇人民政府经行政处罚后按程序审批。整改须严格执行审批规划,加强动态监管和巡查。
九、嘉逸·凤凰城知秋苑、嘉逸岭湾—畔岛I期
审查内容:外立面优化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要求进一步核实具体调整细节,明确出具外立面结构变化后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安全鉴定报告后再议。
十、大理市双廊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规划
审查内容:整治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市双廊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规划》。
(二)要求双廊镇在下一步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涉及洱海水上项目,要求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进行专家论证。
(三)要求所报规划尽快按相关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
十一、下关一中停车场、学生食堂及运动场综合改造工程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学校一级完中标准化建设及三年解堵行动计划,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拟建建筑物底层外墙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少于1.5米,外挑跑道部分占用规划道路红线不得超过3米。
(三)外挑部分净高须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不得少于5米。美化外挑部分形态,优化临街铺面外立面效果,外挑部分须结合市政道路照明、安全防护及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进一步优化。
(四)拟建停车场必须作为公共停车场。
十二、大理嘉逸·岭湾南麓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鉴于项目规模已达组团级,要求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网点、文体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二)容积率、停车位等指标须满足《大理市下关镇文献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三)建筑退让周边自然林的安全距离须征求林业部门的意见。
(四)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大理市规划局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
(五)鉴于目前该片区已形成一定的建设规模,要求根据《大理市下关镇文献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求,尽快推进片区控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进程。
十三、下关南北市区控规N6-2-03、N6-2-05两地块(下关镇03-02-1169号宗地)(大理日报社拟建设用地)
审查内容:《控规》部分基本内容修改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控规内容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为:在《控规》中新增N6-2-10地块,将原来的N6-2-03及N6-2-05地块划分为N6-2-03、N6-2-05及N6-2-10地块。N6-2-10用地性质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A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40米。N6-2-03及N6-2-05(N6-2-10地块以外用地)两地块控规指标不变。
(二)统筹考虑大理日报社及大理市传媒中心两个项目同步建设。
十四、下关南北市区控规N8-3-17地块(下关镇101-01-07-293、101-01-07-294、101-01-07-295宗地)
审查内容:《控规》部分基本内容修改
拟定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所报控规内容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为:用地性质由零售商业用地(B11)修改为一类居住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由:建筑密度≤50%、容积率≤3.8、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修改为:建筑密度≤50%、容积率≤2.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5米。
十五、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大门、围墙
审查内容:规划退线
拟定审查意见:
拟建大门、围墙退让大丽路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的要求。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围栏。
十六、大理洱海旅游文化风情园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州规划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2015年12月23日根据州委、州政府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所报的规划设计方案。项目由大理州规划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批,报市规委办备案。
(二)大理州规划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须严格按审批要求加强对所报项目的批后监督和管理。
十七、大理健康养生创意园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中415.9亩居住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整个项目633.04亩用地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建筑密度≤37%,容积率≤1.0,绿地率≥30%。
(二)应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手续。
(三)项目应与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涉及上位规划调整的,应按程序完善调整手续,并尽快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等手续。
(四)应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五)应进一步优化建筑形态和布局,项目功能和业态要充分体现健康养生创意主题。
(六)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完善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内部主要车行道路宽度等应符合州市规委会审定的项目道路及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2.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满足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3.建筑形态、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和建(构)筑退桃溪距离等必须符合《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以及风景区管理要求,并与三塔景区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4.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必须符合《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5.应按规模配建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6.应满足消防、人防、环保、抗震设防、安全疏散、燃气管道建设等要求;
7.鉴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分期投资实施的情况,宜对整个项目分地块提出控制要求,按分期实施的步骤编制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使项目建设既能符合各项要求,也能快速推进。
(七)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大理市规划局旅游度假区分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查审批。
十八、大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大理市住建局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在下一步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基础地理信息须统一采用“规划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
十九、大理州传媒中心项目广电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审查内容:建筑外立面设计修改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同意所报建筑外立面设计修改方案,由大理市规划局按程序审查审批。
二十、大理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基础地理信息须统一采用“规划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
(二)同意大理市住建局尽快组织规划批前公示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二十一、大理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大理市住建局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在下一步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基础地理信息须统一采用“规划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
二十二、大理市双廊镇城乡消防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同意双廊镇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在下一步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基础地理信息须统一采用“规划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
二十三、蝴蝶泉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审查内容: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检票口及入口大门改造、大门入口形象区改造、蝴蝶大世界改造、三座旅游厕所改造及标识牌、强弱电给排水、道路修复改造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检票口及入口大门、蝴蝶大世界、三座旅游厕所及标识牌、强弱电给排水、道路修复改造方案。大门入口形象区现有改造方案在景观设计、标识形象、色彩等各方面与景区环境不协调,应进行多方案比选,重新确定改造方案。
(二)建(构)筑物高度、风格、色彩等应符合《海西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并与景区整体环境相协调。
(三)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大理市园林局按照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审查审批。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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