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自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以来,全局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整治工作,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违反社会治安行为。
3月8日凌晨3时许,市公安局上关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夜巡时,在上关镇下沙坪村大丽路旁发现有人在海边正在实施电击捕鱼。民警上前进行检查时,其中一名男子赵某某划船逃离了现场,另一名男子赵某被民警查获,同时在现场查获用于非法捕鱼的升压器、电瓶、三轮摩托车等工具以及捕获的鱼一条,民警将赵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而逃离现场的赵某某因见赵某被民警查获,于是当天上午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目前,赵某和赵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我市为有效保护和恢复洱海的渔业资源,实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洱海渔业资源现状,对洱海实行全湖禁渔,发布了2016年洱海全湖封湖禁渔的通告,明确了从2月1日至10月28日为禁渔期,禁渔范围是全湖封禁,在禁渔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因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在禁渔期间禁渔区域实施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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