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湾桥集贸市场存在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突出问题,湾桥镇党委、政府从3月4日起,采取六项主要措施,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效果。
集中宣传政策法规。镇政府发布《关于依法开展湾桥集贸市场综合整治的通告》,在集贸市场内及周边显眼位置张贴,在湾桥街天逐一向摊贩发放,明确通告整治的违法行为、重点区域、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同时,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大理州城镇管理条例》、《大理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商贩、村民依法经营、有序停车、爱护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依法取缔占道经营。镇党委、政府组织市交通局路政大队、喜洲工商所、喜洲食药监管所、镇经济办、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湾桥村委会等部门,从3月4日起计划用两个月时间,在湾桥街天依法对占用214国道摆设的摊点进行取缔,将摊点全部搬入湾桥集贸市场内有序经营;加强辖区214国道沿线经批准开办的餐馆、旅社、超市、网吧、修理、家电、摩托、农资销售等各类商铺的规范管理,严禁擅自挤占人行道、乱搭乱建、超面积经营,规范管理灯箱广告和门店牌扁,督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保持集贸市场及周边整洁有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街容街貌。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镇党委、政府组织海西交警中队、湾桥派出所等部门,从3月4日起计划用两个月时间,在湾桥街天对湾桥集贸市场214国道沿线车辆违章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市场停车秩序,惩治违法交通行为,营造车畅人和、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依法确定管理主体。依据《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镇党委、政府成立湾桥集贸市场管理指导组,指导集贸市场产权所属的湾桥村委会,探索集体资产出租、由承租人作为市场开办人等适宜的方式,明确管理主体,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形成湾桥集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全力推进划行归市。湾桥村委会按“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确定了湾桥集贸市场的具体管理单位和人员后,由具体管理单位建立集贸市场管理制度,对街场划行归市,加强乱摆摊点行为管理,确保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自律管理制度健全,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不断改善环卫质量。镇党委、政府成立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监管组,监督指导湾桥村委会和集贸市场具体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日常环卫管理制度,加强集贸市场内部及周边通道的清扫保洁,做到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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