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凤仪法庭快捷高效地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受到当事人的赞许。
2013年5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被告周某某向原告赵某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约定借款期为2个月。因被告尚未成家,偿还能力有限,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而采取回避态度,原告因此诉至法庭。
法庭接到原告诉状后,多次联系、查找被告及其家人未果,后来在村委会负责人的配合下,法庭工作人员第四次前往被告家,最终将应诉材料送达给被告母亲。此时被告刚刚结婚并已外出打工,为顺利化解纠纷,打消被告方的对立情绪,法庭工作人员还从做人讲诚信、做事要磊落等为人处世原则,对被告母亲进行了说服动员,并宣传了原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法律地位平等等法律规定,被告母亲当即表示愿意替被告尽早偿还欠款。
次日上午,被告父母及被告夫妇相约来到法庭,在法庭办案人员的调解下,被告父母将被告所欠的2万元当场偿还给了原告,原告随即撤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一再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由于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了文明执法、诉讼引导和法制宣传,该案只用5天即顺利处理完毕,做到案结事了,获得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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