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整治“为官不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我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执行意识,教育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边界,以铁的纪律确保各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在我市有效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作用,大力整治洱海保护治理中不敢担当、不为、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
强化履职担当,压实“两个责任”。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要求纳入责任制内容,切实抓好约谈、述廉、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定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约谈办法,共约谈159人次;严肃责任追究,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和2名领导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专题约谈,限期整改。
强化专项整治,狠抓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件1人;查处在征地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农户虚报冒领国家征地补偿金的案件8件8人;查处违规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件1人;查处违规收送“红包”2件2人;对生活作风方面有不良影响的1名干部提出了暂缓提拔建议;清理在企业、社团兼职领导干部10人、离退休干部13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明察暗访30次,检查225个部门、172个餐饮娱乐场所,发现问题36个,曝光违反作风纪律问题48人,查办违反规定案件9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签订“廉洁自律,拒绝腐败”承诺书2318份,公开市、乡镇举报电话14部,完成27个村委会、5个社区、7个自然村、9个小组的重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11件。
强化执纪主业,重拳惩治腐败。将所有问题线索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办结省委第五巡视组转办信访件59件、交办信访线索23件。受理信访举报317件,问责干部53人,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0件57人,审结各类违纪案件49件56人,给予党纪处分52人、政纪处分5人、党政纪双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1179.92万元。重点查处了满江办事处晋湖村在已征土地上附着物清点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等一批案件。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级领导带头宣讲20场次,全市各级党组织组织学习260余场次。在省州市媒体刊播宣传稿件240篇,开展了为期近1个月的廉政书画展,开设了《清风论坛》广播栏目并上线直播20期,开通了“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号并发布微信102期298条;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1万余条,征订《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1480本,汇编发放“学思践悟”栏目文章350册。组织全市100多个部门近4500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9个部门党员干部旁听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庭审。3个单位被州纪委命名为第二批大理州廉政文化示范点。
强化源头治腐,完善监督体系。督促84个单位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列出了权力目录838项;对142个村(居)“三委”班子进行考核评议,对考评为不称职的8名村干部进行了处理。“五级联动”办信访平台受理办结群众诉求2639件,满意率达95.79%;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下达资金47515.14万元,拨付47468.23万元,资金拨付率达99.9%。对33个市级部门开展作风建设评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95%;开展拟任免干部廉政谈话108人次,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廉洁自律审查101人,对43名领导干部客事办理进行审批备案;组织39名市级部门、乡镇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接受委员质询。
强化专项检查,挺起纪律护海。将10个镇、2个办事处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细化分解到8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及点与面、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构建网格化立体式监督体系,对洱海保护治理中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干部实行责任倒查,深入整治“为官不为”。自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共督促检查316次,印发《督查通报》37期,曝光发现问题113个,已整改到位106个,约谈110人,问责46人,立案审查16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
强化改革创新,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全市纪检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到中央、省、州纪委培训24人次,组织市级150多名纪检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军事化培训;按照省州要求,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31个,规范监督行为,严禁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领取补助;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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