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的嘱托,坚持依法治湖,强化工程治湖,推进科学治湖,突出全民治湖,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让洱海这颗高原明珠更加明亮生辉。通过各级各部门坚持不懈的艰辛努力,2015年洱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月至4月、11月至12月为Ⅱ类,5月至10月为Ⅲ类。 记者 罗绍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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