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我市召开2016年文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近期省、州、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明确文物安全责任,增强文物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安全。
大理市是云南省文物大县之一,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8项,其中列入文物古建筑重点消防单位有55项,木构文物点和宗教群体使用文物点较多,文物消防安全管控难度较大,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文物安全工作形势,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安全理念,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和文物管理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所属辖区区域内文物安全事件、特别是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文化遗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文物安全隐患检查整改,由文物部门牵头,民宗、财政、消防、电力和各乡镇积极配合,建设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常态化机制,文物部门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文物保护规划,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完善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会上,副市长马俊民代表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李凤喜作了文物系统爱岗敬业的专题讲座。会议还对3名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进行了表彰。 记者 李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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