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公布了云南省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名单,全省共有1957个单位,大理州有154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机关名列其中。这也是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家。
近年来,大理交运集团公司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力度,公司机关以党支部为核心,按照大理州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围绕大理州文明单位“六好”目标和集团公司“软硬实力并重”的要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显著成效,营造了良好环境,有效促进了企业稳健、和谐发展。公司机关被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大理市文明单位称号,并在连续多次复评中保持这一荣誉,于2009年首次被州委和州人民政府授予州级文明单位称号,此后又分别在2012年和2015年的两次复评中继续保持州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江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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