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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
星期四 第510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银桥镇精神文明建设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凤仪镇开展“最美家庭”晒家风家训活动 招  租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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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租  公  告

2015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四 阅读:16

大理古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位于大理古城复兴路279号、446号、448号两层铺房及玉洱路131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附4号商铺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已具备招租的条件。大理古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以上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租赁物的位置及租金底价:

租赁物1: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复兴路279号石木结构两层楼上下共2间,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租金底价为250000元/年。

租赁物2: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复兴路446号(农村电影博物馆南侧现凉菜店)砖混结构两层楼上下2间,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租金底价为150000元/年。

租赁物3: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复兴路448号(农村电影博物馆南侧现鸭脖店)砖混结构两层楼上下2间,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租金底价为150000元/年。

租赁物4: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玉洱路131号附1号砖混结构一层铺面1间,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租金底价为50000元/年。

租赁物5: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玉洱路131号附2号砖混结构一层铺面1间,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租金底价为50000元/年。

租赁物6: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玉洱路131号附3号砖混结构一层铺面1间,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租金底价为50000元/年。

租赁物7:租赁房屋位于大理镇玉洱路131号附4号砖混结构一层铺面1间,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租金底价为50000元/年。

租赁房屋的租金以竞价招租结果为准。

租赁期三年,租赁期起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承租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

房屋出租产生的税、费由出租人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二、报名对象、要求及相关事项:

1、报名对象:

1.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个人或企业。

1.2参与竞租个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与竞租企业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1.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的商户。

2、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至2015年11月2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大理古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889088 联系人:段倩怡

5、报名时按需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户口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论是否中标都不退还;参与铺房租赁的竞价人,需交纳竞价保证金:大理镇复兴路铺房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大理镇玉洱路商铺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则以《招租规则》、《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大理古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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