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5年11月2
星期一 第497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市供销社“三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湾桥镇妥善处理和救助一名肇事精神病人 保护洱海须常态 强化责任重落实 凤仪镇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讲座 图片新闻 市商务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影片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保护洱海须常态 强化责任重落实

□ 作者 杨世明 2015 年 11 月 02 日 星期一 阅读:11

在近二十多年间,大理州颁布并实施了《洱海管理条例》等数部法规条例或办法,又经多方合作和治理,才不让这“蓝手帕”般美丽的洱海,沦陷为第二个被污染了的滇池。要继续保护好这云南第二大淡水湖,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洱海,笔者认为各部门必须继续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在有效遏制随意破坏洱海的种种不法行为时,应该注重以下三条。

一、洱海保护要长期坚持,持续执法,形成常态化。以往我们在治理社会乱象,包括治理洱海,总是等到上级或外界的压力而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时,才不得不猛刮一阵风,应付了事后就不再闻问了。深谙此道的不法分子一到风平浪静时,又卷土重来,破环洱海等乱象死灰复燃,始终很难杜绝。这不仅使治理的预期目标没有达到,反而增加了执法的成本和难度。如在治理洱海保护区域内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行为时,不法分子在开始或正在违章建盖,就要立即依法阻止,不要等到建好后,或一家跟着一家私搭乱建,已形成不可收拾的地步时才去查处。否则,会造成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资金等资源的浪费,还引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要做到这些,就离不开管理部门要实行长期而持续的巡查力度,尽量把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洱海保护要永远在路上,没有结束的时间表。

二、洱海保护要严格执法,责任到人,注重落实到位。任何法律法规或条例办法,一旦被制定出来后,要靠人去实施和自觉地遵守,否则,就会变成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现在实施的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也一样,如果只是轰轰烈烈地开会发布,再制作一些精美的“网格化管理流程图”悬挂在乡、村的办公房上,而不去一条一款地认真落实,甚至直接责任人都跑去忙其他活而不管不问,那么洱海管理的水平和保护力度还是在原地踏步,完全辜负了管理条例设计者的良苦用心。

三、洱海保护要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弘扬正能量。洱海的海岸线长达100多公里,保护的范围也从255.1平方公里的湖区扩至2565平方公里的整个径流区,涉及到18个乡镇和办事处,200多个村委会和社区。洱海保护区域如此广泛,如果没有建立科学严密的群众举报、线人报告、媒体曝光、人大政协监督,纪检问责等监督网络体系进行强化落实,让其产生“狼追效应”,那么即使再先进,再严密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也难以避免“局部地区”因玩忽职守而失控的现象发生。在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如因渎职失职和违法违规而造成恶果,不管涉及到谁,督查部门应绝不手软,严格依法依规对其严惩,并将处罚的结果经各种媒体公诸于众,以儆效尤。对那些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工作的老实人,把洱海保护作为毕生的事业来做的优秀管理者和参与者给予重奖,发挥其榜样的激励作用,让社会上更多的人真心实意地参与到洱海保护的队伍中来。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