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大理市举行《大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会,就《办法》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大理巿在招投标活动中执行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大理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暂行)》。但近年来,国家、省、州在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迫切需要根据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大理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一个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于2015年1月启动了本《办法》的起草工作,经书面征求各乡(镇)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本《办法》(听证稿)。受市政府的委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了本次听证会。
会上,听证人对制订《办法》的有关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和说明;对听证代表的提问和质询进行了答复。应邀参加听证会的27位听证代表分别就听证事项进行了提问、质询,对《办法》中规定的各职能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招投标应遵循的原则,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资格审查、招标和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办法》的修订符合我市目前的招投标工作实际,很有必要,刻不容缓。
会后,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按规定形成听证报告,报州政府法制局审查;将经过审查的听证报告及时送交听证代表,并通过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
记者 李世奇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