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举行《大理市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大理市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在大理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25人,其中:
1.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与大理市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有关或者关注大理市农村建设的公民11至14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居住地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9至1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一是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二是邀请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法规科(邮政编码:6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2-2185285、2120484,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dlsjsj@sina.com,联系电话:0872-2185285。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听证会组织承办单位将在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大理时讯》报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的三个工作日前将《大理市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听证稿)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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