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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
星期三 第484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大理镇银苍社区党员“三服务”成为新常态 市检察院“三项措施”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 “车让人·文明交通”有奖征文启事 图说明 严格实施网格化 有效遏制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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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三项措施”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三 阅读:11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去年2月正式启用以来,系统内运行各类案件1800余件,运行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案件信息录入错误、系统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市检察院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

一是严格执行高检院下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案件必须“全面、全部、全程”网上运行,使干警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相关人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的熟练程度。要求干警在认真自学《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的基础上,将《手册》中有关本部门案件操作流程讲解与实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对照,避免操作失误与错误,确保流程顺畅。同时,要求科室业务骨干一对一地对科室其他干警进行操作技能指导培训,重点对办案中使用较少以及流程节点类似的业务流程进行指导,真正使每位干警都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

三是加强对系统规范运行的监督与管理。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个案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加强对系统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流程监控,重点对案件信息原始数据填录是否规范、流程操作是否及时进行监控,督促案件承办人时刻注意自己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活动,确保执法规范常态化。同时,认真收集整理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技术部门研究、妥善解决,在本级权限内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检察院。 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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