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廊镇各客栈餐饮经营户:
保护洱海就是保护大理发展的生命线、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一滴污水都不进入洱海,永葆洱海一湖清水,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双廊镇客栈餐饮经营户环保设施管理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客栈餐饮经营户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置完善化粪池、隔油池、地漏等环保设施。
二、双廊镇辖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的区域经营户必须自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未安装或安装的环保设施不合格的一律禁止经营。
三、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各客栈餐饮户对本户环保设施实施全面排查,自行整改。将现有环保设施布局、数量、运行方式、污水、雨水去向位置报双廊镇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备案,逾期未上报的不得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联系人及电话:杨利斌 13887229779)。
四、环保主管部门继续加大镇辖区内各类环保设施的检查监督,对以下行为一旦发现,依法重处:一是未按规定限期上报环保设施的;二是任意改变环保设施,雨污水去向不明的;三是环保设施缺失不合格的;四是违法排污,污水直排洱海的。
五、实行奖励举报制度,经核查举报属实的,按情节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872—2461367)。
此通告
大理市双廊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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