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5年9月18
星期五 第470期

大理时讯时政要闻 强化责任  勇于担当  狠抓落实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我市中心城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反馈会召开 图片说明 大理州两个宣传《提纲》集中巡回宣讲报告会走进大理市

第1版:时政要闻 PDF原版PDF下载

强化责任 勇于担当 狠抓落实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孔贵华在全市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推进会议上强调

2015 年 09 月 18 日 星期五 阅读:54

9月16日,我市召开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推进会议,通报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晰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全市农村住房在建项目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孔贵华在会上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确保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农村住房在建项目整治范围为今年4月24日开展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以来纳入整治的在建项目和新增项目,洱海流域凡未建成的农村住房项目均列入在建项目整治范围。同时在坚持原确定的分类处置标准基础上,此次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严格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全市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农村住房在建项目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8月26日起全面暂停所有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建设开展复查整治,9月15日前全面清理在建户农村宅基地,9月30日前镇(办事处)、村全面开展再审查,10月20日前完成市级综合复核工作,11月30日前全面进行整改,12月30日前开展综合验收的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初步遏制。但整治工作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够有力、底数不够清、审查不够严、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后,孔贵华强调,开展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事关保护洱海“母亲湖”,事关大理城市形象,事关大理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整治,才能实现洱海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洱海流域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充分履职,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全面开展复查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孔贵华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开展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州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消除侥幸心理、过关心理、畏难心理,勇担责任,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把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把握原则,有序推进,依法整治。坚持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原则,严格执行《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开展联合复查的通知》的政策标准和依据,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摸清底数、分类处置,把握节奏、稳扎稳打,依法整治、铁腕整改,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要转变作风,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认真履职,敢于亮剑、敢抓敢管,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勇于担当意识、真抓实干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效率;要广泛发动村组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全民参与洱海保护的社会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严肃纪律,加强巡查,实事求是,狠抓落实,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抓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强力推进、取得实效。

市委副书记陈东发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作要求。副市长杜淑敢通报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各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了环洱海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整治情况并作表态发言,市违章建筑整治组、市级综合复核组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两区”分管领导,市违章建筑整治组、市级综合复核组相关负责人,各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参加会议。      记者 陈曙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