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是药膳进补及各类群体性宴请聚餐的高峰季节,我市极少数群众有煮食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较强中药材的习惯。为有效预防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2015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附片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附子、附片,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有中毒甚至危害生命安全的风险。
二、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中食药两用药材,特别是毒性药材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片、附子等乌头碱类膳食和泡酒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附片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单位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谨防中毒事件发生;杜绝相互邀约、聚众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须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
五、“两区”、各乡(镇)、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常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广大市民若发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或餐饮经营单位擅自加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供消费者食用的,应立即拨打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对举报违法行为属实的,将依据《大理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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