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廷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福、张晋芬、赵伯廉、章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勇代表市政府作的《大理市洱海封湖禁渔渔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作的《关于大理市实施〈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洱海封湖禁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了投入,强化了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不断取得积极成果。在洱海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积极创新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制定了大理市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积极组建洱海流域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了乡镇洱海流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依法保护洱海、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就我市贯彻落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洱海封湖禁渔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市进一步做好洱海保护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封湖禁渔政策法规,为封湖禁渔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强化洱海流域渔政执法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洱海保护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洱海执法的统筹协作,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环湖各镇要密切配合,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市法院、市检察院、“两区”分管联系领导,市政府办、市洱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上关、双廊等乡镇分管联系领导列席会议。
记者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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