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最佳魅力城市大理市的重要标志性名片之一的洱海,既是大理各族人民的“母亲湖”,又是大理历史文化的摇篮。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创新发展形势下,全面保护和治理洱海其实就是保护大理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保护大理多样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大理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那么,如何才能在新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切实保护和治理好大理各族人民的“母亲湖”?以笔者之见,应当将全面规范和强化洱海保护治理中的法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而在具体工作中,应当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强化:一是强化洱海保护和治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尽可能地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融入到沿湖干部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二是强化对洱海保护和治理的规范执法力度,在对相关的执法人员进行集训的前提下,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相关的规范性执法程序,以此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强化营造全面施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定氛围,对以身作则保护洱海有功、破坏和损害洱海受到惩罚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表扬或公开曝光,以此营造出保护和治理洱海光荣、破坏和损害洱海无耻的特定氛围,从而让沿湖各族干部群众从中受到最为直观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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