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29日,省政府食品安全第六督查组对大理州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及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中督查。7月28日,省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深入我市泰兴农贸市场、大理镇、大理镇食药监所、西门村委会水碓村,检查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试点建设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2013年,我市荣获首批“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并列入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单位,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在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名。
据了解,我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7户,食品流通经营户4491户,餐饮服务单位2695户,餐饮具配送企业113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252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户,生活饮用水厂10户。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市建立由市政府食安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配合、新闻单位参与的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食品违法事件进行曝光;围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米线加工环节、肉及肉制品、酒类流通领域、饲料农药兽药等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69件。同时,推进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规范摊贩和小作坊管理,加大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监管力度,制定《大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省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充分肯定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工作,认为我市构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全民动员、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全面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希望我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州政府食安办、州食药监局、州粮食局、市政府食安办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记者 罗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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